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1年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初步资助计划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和绿色创新发展,根据《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实施了2021年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工作。经公开申报、项目核查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资助扶持。现将2021年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初步资助计划在我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09B室。
邮编:518000。
电话:83788109(设计科技处),83571258(人事处)
邮箱:yanghong@zjj.sz.gov.cn
附件:2021年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初步资助计划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