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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采招网>资讯中心> 金刚玻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刚玻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同花顺    发布时间:2016-1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 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016 年 7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代)林文卿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金刚”)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其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申请的人民币不超过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 2 年。并由吴江金刚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署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吴江金刚生产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 二十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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