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示腾格里沙漠污染案后,染料行业的污染问题开始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特别是今年全国两会上,生态文明明确写入宪法,与之相关的污染防治等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被着重强调。一时间,生态文明、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等成为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龙盛集团染料事业部总工程师欧其提交的《关于加强染料行业环境监察的建议》,3月6日就在人大新闻中心的网站上对国内外媒体公开。这份建议也引起了会场之外染料行业人士的高度关注。特推出专题报道,呈现会场内外的声音。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龙盛集团染料事业部总工程师欧其提交了《关于加强染料行业环境监察的建议》。他说,一些“低小散”染料及中间体企业长期依赖传统技术,造成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在近两年的环保风暴中,部分染料污染企业大有向环保监察宽松地区转移之势,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新的威胁。
欧其呼吁,警惕染料行业污染向监管薄弱地区转移,加强全国层面的执法监管,让污染企业再无藏身之处。
执法水平不一 企业趋利偷排
据欧其介绍,目前我国染料年产能约为130万吨,占全球产能的60%以上,占全球40%以上的市场份额,常规生产品种约800个,染料中间体年产量约45万吨,是名副其实的染料生产和使用大国。
欧其说,在环保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中,一共有885项产品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目录,其中涉及染料的就高达200余项。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生产原料多,工艺复杂,主要以苯、萘、蒽醌等原料为母体,经过一系列有机合成单元操作,合成各种染料中间体,进而合成染料。高浓有机物废水、酸性废水、高盐废水、危险固废以及大量废气会在多个工艺环节产生。在国内染料行业,这些污染物通过简单处理后排放甚至直排的情况大量存在,严重威胁着生态环境。染料行业历次污染事件都伴随着强烈的视觉冲击,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
根据欧其提交的建议,目前我国染料行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环保执法水平存在地区差异,污染转移扩散。一些地区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压力下,以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为名,以具有区域环保排放优势为吸引力,大肆承接较发达地区淘汰出来的重污染化工企业,并为其保驾护航。染料产业正自东向西、自南向北、自城市向乡镇与农村不断延伸,产业转移带来的环境污染事件不断爆发。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示的腾格里沙漠污染案震惊社会各界。腾格里沙漠南缘(内蒙古、甘肃和宁夏交界地带)在被曝光之前集中了我国还原物(一种染料中间体)几乎所有的产能。母亲河长江干流60%的水体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在长江中下游众多支流衍生连接处,化工园区在短时间内密集布局,污染程度远超长江自身的水体净化能力和环境承载容量。
在苏北、江西等一些环保监管较弱地区,很多企业为牟取巨额利润,绞尽脑汁逃避环保执法,同时依靠地方保护,以“游击化工厂”的方式存在,一有检查就停产限产,风声一过就开足马力生产,严重干扰市场,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这是行业面临的残酷现实。
二是环境违法成本低。新《环保法》虽然明确了对连续环境违法行为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则,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一方面,限于行政行为确定性的要求,行政罚款的额度都要设定上限。实践中,合法企业治理污染所产生的治污成本往往是巨大的,违法企业通过偷排等方式所获得的违法收益远远高于罚款额度,这就使得罚款失去了威慑和遏制作用。另一方面,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也需要成本。事实上,目前的执法水平并不可能做到对所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这使得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削弱了提高罚款额度的预期效果。
三是行业整体创新能力较弱,环保水平不高。技术创新是一项耗费资金的工作,产业化进程缓慢,尤其是染料原始创新更是一项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的系统工程。很多企业往往更倾向选择能为自己降低成本的技术,而对增加成本的环境治理技术则缺乏积极性。在那些“低小散”企业中,一些企业沿用了数十年不变的老工艺、老装备,追求低投入快回报;一些企业仅有几台反应釜就组织生产,根本没有治污的打算和能力;一些企业自己不敢上的污染工艺,却积极培养那些采用污染工艺的小企业为自己配套;一些企业环评批的是环保新工艺,实际投用的却是污染老工艺。这些企业的存在,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威胁,还使得依靠技术进步的企业得不到应有的利润回报,大大打击了创新和治污的积极性,是行业中不可不摘的“毒瘤”。
清除一批企业 群众投诉仍有
“虽然经过多年清洁生产工艺、设备的推广和实施,染料行业‘三废’的产生量得到了很好的削减和控制,尤其是新《环保法》出台后,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能被直接清除出市场。但在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入驻各省期间,依然接到群众对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生产企业的大量投诉,说明染料行业的环保治理仍需继续加强。”欧其说。
欧其表示,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生态文明更是确定写入宪法。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染料行业的环境监察,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确保精准执法,以实现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实现国家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加强环境监察 打击行业乱象
欧其说,在新形势下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染料行业的整治提升应走在前列。加强染料行业环境监察,关键在于加强环保精准执法及行政作为,坚决打击扰乱行业秩序、污染环境的“低小散”企业,以创新驱动及绿色消费引导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为此,欧其建议:
一是制定环保精准执法细则(或体系)并加强行政作为。在现行《环保法》下制定精准执法细则(或体系),进一步明确操作规则和标准尺度,尽可能减少自由裁量权,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改善执法条件和装备,推进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强“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力度,严格审核企业环评与实际生产的一致性,审核其环保设施的投入和实际运行情况,对实际生产与环评不符、投入产出不合理、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则限期淘汰;在日常监察过程中,可从硫酸、盐酸、硝酸等特征物的使用、消耗和处理量,以及危险废物的处置量上着手,通过物料平衡计算,确定排污责任,提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建立失信企业名单;充分发挥媒体和环保公益组织的监督作用,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和数据可视化;定期公布污染超标、非法偷排等失信企业名单,移送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工商局等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
二是建立产业承接环境评价体系,算好生态账。地方政府应把招商引资逐步转变为招商选资,建立产业承接环境评价体系,从自然资源、地理区位、环境容量、经济基础、经济结构、市场容量、环境风险等多个指标进行综合考量,确保引入产业在符合生态要求的大前提下,服务地方经济。对于已引入的企业,应当全面推进考核评价体系建设,从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定期对企业效益进行考核评级,加快扶优劣汰。
三是出台具体措施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强新技术推广。鼓励企业加强环保新技术研发及投入,树立行业环保标杆企业;强化绿色工艺在行业中推广,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促进产业从末端治理向前端创新的转变;积极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核心、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增加整个行业的研发技术人员储备和技术工艺储备。
四是强化绿色消费法律和政策导向,抵制高污染产品。绿色消费是顺应当前发展阶段和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新型消费,应当在全社会开展绿色消费宣传教育,树立绿色消费理念,让公众根据环境信息披露自觉选择高效、环保的产品;引导企业把提供更多优质绿色产品作为主攻方向,通过价格、税收、金融上的激励以及法规、标准、监管上的约束,扩大绿色产品市场,淘汰高污染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