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出席会议的还有农业农村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广德福,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负责人邱天朝,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负责人许留庆。
余欣荣指出,《意见》全面系统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要求,是统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顶层制度设计,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发挥了架梁立柱、奠定基石的重要作用,对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新体制,凝聚各方力量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更有力目标更科学 让农田数量和质量“双丰收”
“落实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必须坚定、扎实、高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余欣荣介绍,随着我国人口增长和城镇化不断发展,人多地少、耕地面积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从各地实践看,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不强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亟须加强顶层设计,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新体制,凝聚各方力量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余欣荣指出,这次《意见》注重系统总结以往经验,坚持问题导向,贯彻新发展理念,具有三个显着特点。一是指导思想更加明确。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重点区域,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设内容,加强建设管理,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二是目标任务更加明确科学。既强调了数量目标,提出到2022年,全国要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以此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又重视明确质量目标,提出了土壤质量、环境标准的整体要求。三是政策措施更加有力高效。《意见》明确了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五个统一”具体要求。同时允许地方因地制宜制定不同标准。明确强化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农田建设工作机制。
《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国要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余欣荣表示,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建设高标准农田不仅能够新增粮食产能,而且能够提升农田抗灾能力。据评估,建成后项目区耕地质量一般提升1-2个等级,粮食产能平均提高10%-20%,亩均粮食产量提高约100公斤。在严重气象灾害年份,项目区的粮食产能稳定性水平明显高于非项目区。据测算,10亿亩高标准农田可稳定保障粮食产能1万亿斤以上,约占我国粮食总产量的80%,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将发挥基础支撑作用。
强调数量质量并重,是本次《意见》的一个显着特点。“只有健康的土壤,才能生产出有利于消费者健康的食品。”余欣荣指出,建设高标准农田不仅要以保障粮食产能为首要任务,确保“吃得饱”,而且要为提供高品质农产品奠定良好资源环境基础,实现“吃得好”“吃得健康”。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按照《意见》要求,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注重土壤改良,严格落实耕地质量标准,使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和质量“双丰收”。
建立健全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破解农田建设“筹资难”
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建设难度日益增大,同时由于人工和材料费用增长,建设成本不断升高,如何保障建设资金?许留庆介绍,《意见》明确要从四方面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一是各地要通过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合理保障财政资金的投入。二是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地方政府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三是鼓励地方政府在债务限额内,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按规定用于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省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
做好资金保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至关重要。许留庆指出,中央财政坚持把农田建设作为支持重点,构建和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不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有力保障了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方面,完善农田水利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整合完善中央财政投入机制,会同农业农村部整合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今年10月,中央财政已提前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616亿元。二是鼓励地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兼顾各级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要求,筹集投入更多资金,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三是鼓励引导多渠道资金投入。鼓励项目受益对象和农村集体筹资投劳,鼓励采取投资补助、贴息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
另一方面,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今年5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提出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今年5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全过程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高质量编制新一轮规划 农田建设需要各方合力
为更好落实《意见》提出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广德福指出,农田建设需要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积极调动项目区群众的积极性,以更好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效益。为此应从四方面发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省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工作机制,抓好统筹规划、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建后管护等工作,加快任务分解,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强化农田建设项目定期调度。根据气候条件、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周期,严格落实定期调度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建设进度,采取通报、约谈、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年度任务完成。三是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措施。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对任务完成、资金投入、建后管护等内容开展综合评价,实行奖优罚劣。四是做好协调统筹,推动形成合力。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人民银行、银保监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划具有龙头引领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工作历来高度重视。邱天朝指出,综合考虑一些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期接近尾声、机构改革优化调整部门管理职责、乡村振兴战略新任务等,编制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很有必要。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已明确提出要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这次发布的《意见》,再次强调了规划修编问题。邱天朝介绍,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由农业农村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目前正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评估,规划总体框架也已基本确定,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高质量编制新一轮规划。
邱天朝表示,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组织开展“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的前期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是重要专项规划之一,将进一步做好与国土空间、水利建设等相关规划的统筹衔接平衡,推动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农田建设规划体系,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明确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集中力量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支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同时继续加大农田建设方面的投入支持力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