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自当日起至2020年底,以危化行业为重点,在10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据了解,集中整治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至2020年11月30日,随后至2020年底进行“回头看”总结,将聚焦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弄虚作假、违法违规,以及放任企业“带病”生产等。
在危险化学品行业,将结合全省化工行业整治攻坚行动,突出整治源头管理失控、监管责任悬空、本质安全水平低下、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以及化工行业整治攻坚行动进展缓慢等问题。
在化工园区方面,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化工园区规划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招商引资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引入落后淘汰产能,园区不符合区域安全风险容量要求,园区内存在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以及园区周边存在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村居、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问题。
在危化企业方面,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
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方面,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按规定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