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紧急通知,要求深刻吸取安龙县广隆煤矿“12·17”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30万吨/年以下煤矿立即停止生产。
8个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省级督查组,即赴各地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12月17日凌晨1时30许,安龙县广隆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共造成16人不幸遇难。广隆煤矿隶属于贵州省安龙县同煤有限公司,为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的生产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
据了解,今年以来,贵州已发生煤矿事故中,30万吨/年以下煤矿发生事故有8起。
根据贵州最新通知要求,30万吨/年以下煤矿立即停止采掘作业,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派员与驻矿安监员一起,组成工作组盯守煤矿停产情况,杜绝非法违法生产。
对于3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立即开展瓦斯突出矿井等级复核和瓦斯参数测定,进行预防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