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组合 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成效显著
——昆明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侧记
赵泽 华成明 本报记者董在虎 发自云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领导小组、省纪委、省监察委印发的《云南省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组〔2019〕26 号)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教育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市监明电〔2019〕5 号)部署,自9月中旬始,由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等15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在中央、云南省部署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以来,昆明市迅速动员部署,把联合行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来抓,以“压实责任、做实监管、落实严惩、夯实成效”为主线,围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细化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案件查办、督导检查和新闻宣传等方面工作具体要求,加强横向协同,强化纵向联动,严格落实属地及部门责任,戮力同心,尽职履责,扎实抓实抓细抓好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各项工作。
多措并举
专题部署整治食品安全问题
联合行动
10月14日,该市组织召开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专题电视电话会。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结合省联合行动工作要求,分别就深入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作了安排部署。昆明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开平代表联合行动领导小组作了部署和要求。
会议要求在联合行动为期两个月的时间里,要重点整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保健食品行业、校园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4个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抓紧抓好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严格落实县区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强化工作力量,防范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把保安全的压力从监管端向生产经营端传递;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各个环节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整治到位。对发现的严重破坏食品市场秩序,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案件,加大打击力度,绝不姑息、重拳出击、严惩重处;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主管部门加强对各地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上下联动,“一盘棋”抓整治,运用检查抽检、约谈企业、查办案件、信用惩戒等手段,综合施策,推进整治。会议强调,坚持“严”字当头,以“打”开路,严打重处,真刀真枪解决问题,确保整治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效果,并通过官方网站、报纸报刊、电视电台、“两微一端”等媒介平台,及时报道整治措施和成效,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加大曝光力度。要坚持标本兼治,始终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及时把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加强督导
强化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
行动落实到位
自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以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云娥一行5人,以及由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省联合行动整治工作组副组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柱带队的云南省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组第三调研组先后都到昆明市调研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
刘云娥在调研时指出,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次整治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工作中站位高、认识到位,把准了工作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工作开局良好,初步形成了左右协同、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同时指出存在案件查办的力度有待加大,典型案例数量较少等问题。
杨柱在调研中指出,昆明市在思想上重视、措施上有力,督查工作力度大、效果好,宣传工作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典型案例发布及时、形成震慑。总体来说,整治工作成效明显,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但也存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调研组提出的问题,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及时派出5个督查工作组对14个县(市)区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确保昆明市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更大实效。
督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工作座谈会的形式开展,重点检查县(市)区整治工作组落实部署、建立机制体制、查办案件、新闻宣传、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随机选取1~2个位点进行实地督查。紧盯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保健食品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4项工作任务,总结执法监管中的有力措施和先进经验,发现县(市)区联合行动中的不足并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扩大工作成果,不断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堵点、难点、痛点,积极营造重拳出击、除疴治乱、高压整治的氛围。
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督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市纪委派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组在每个督查组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实行体验式监督,确保督查取得实效。5个督查组汇总督查结果后,逐一反馈各县(市)区,要求他们抓好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高压态势
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
行动向纵深推进
11月4日,昆明市召开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推进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压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教育体育局就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前期工作发言,昆明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主任、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潘开平部署下一步工作。昆明市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区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会。
会议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在时限范围内,整治不彻底、不到位、没有取得扎实成效,本身就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市联合整治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要深化认识、严肃对待、抓紧推进,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作风推进联合行动,确保11月底取得可评判、可检验、可感知的成果。二要聚焦重点,严打重处。贯彻落实“打大、攻坚、惩恶”要求,在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上下功夫,在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上下功夫,在落实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上下功夫,在重点解决使用农药、兽药中添加禁用成分上下功夫,坚持不懈,攻坚克难,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行动、最严格的执法推进联合整治。三要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加强横向部门联合,纵向加强上下联动。认真查找工作制度、措施、台账等方面的不足,强化信息互通,做好分级管理。四要加大曝光,社会共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评判。
重拳组合
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取得显著成效
昆明市以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严”字当头,以“打”开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打重处,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取得显著成效,有效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件查办方面。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昆明市公安部门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20起,刑事拘留31人,逮捕6人,取保候审13人;参与全国各地协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等案件131起,核查涉案线索4361条。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整治食品安全问题案件355件,罚没金额661.933066万元。他们重点查办了云南赐百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五华区大麦塘村后山陈某无证无照从事食品加工、昆明市盘龙区双龙街道乌龙村“黑窝点”非法生产96瓶假冒“飞天”牌贵州茅台酒等16起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案件等。
保健食品整治方面。突出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热点地区等整治重点区域,深入开展规范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整治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着力整治违法销售和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效、广告宣传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等问题。截至目前,共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1711个,检查“保健”类生产经营主体8395家次、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1453个,开展行政指导和约谈162次,宣传活动550次、执法协作97次,受理“保健”市场消费者投诉举报128件,监测各类广告6.3743万条次,检查网站1500余家,查处问题29起,责令整改29起,保健食品投诉举报同比下降了27%,初步取得整治成效。
校园食品安全方面。严格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实施校长(园长)、家长陪餐制和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规范食堂管理,严把进货关,杜绝“三无”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认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店(含餐饮店)9377户次,抽检食品1254批次,约谈37户,责令改正422户,警告115户,立案查处34起,罚没金额43.3万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257.08公斤,取缔无证经营户3户。培训从业人员8603人,发放培训材料13866份。他们把“明厨亮灶”作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和重要抓手,不断扩大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面。目前,新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数量共计570户,其中: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新增“明厨亮灶”数量为435户。看得见的校园食品安全格局正在形成。
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聚焦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蔬菜、禽蛋、水产品、生猪等4类重点农产品和农药、兽药2类农业投入品,深入实施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改提升行动,确保农产品安全。一是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整治行动。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18家次,指导培训28场次,指导培训280人次。二是开展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02家次,查处问题1起,涉及金额0.62万元,指导培训34场次,培训222人次。三是开展禽蛋兽药残留整治行动。检查生产经营主体95家次,指导培训67场次,指导培训149人次。四是开展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27家次,指导培训258场次,培训187人次。五是开展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生产经营主体75家次,发现问题1起,责令整改1起,指导培训12场次,培训36人次。六是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对昆明市现有1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派驻官方兽医;检查生猪屠宰生产经营主体22家次,发现问题6起,责令整改4起,涉及金额1.39万元;接受群众投诉举报1起,根据举报线索查处问题1个,指导培训14场次,培训70人次;检测生猪共1.6万批次,检测样品7.2万头,屠宰检疫率达100%,检疫合格持证率达100%。七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改提升行动。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系统国家、省级追溯平台运用。目前,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上线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29个,省级农产品追溯平台上线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52个。
食品抽检方面。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不断加大抽检工作力度,提升抽检工作完成率。2019年,昆明市共安排各类抽检任务16990批次,截至12月19日,已完成16214批次,完成率为95.43%。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共计670份,总体抽检合格率达95.87%。检出的不合格批次产品已按相关要求严格处理。
新闻宣传方面。主动对接新闻媒体,采用视频、文字、图片、微直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按照“查处一批、发布一批、震慑一批”要求,认真梳理、及时发布联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查办的一批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彰显监管部门查处食品违法案件的决心,让群众了解感受整治工作带来的切实变化。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