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确保食品安全是每个人、每个家庭的期盼。今年来,福建省南安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全链条、全环节监管,提升基层食品安全履职担责能力,通过强化工作领导、深化排查整治、严格督查落实、积极宣传引导等措施,食品安全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加大投入 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今年初以来,南安市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就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治理餐桌污染、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等工作作出批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继续被列入南安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经费60万元。
在市食安委科学领导和有关成员单位的配合下,市食安办(市监局)积极推进“小餐饮”登记管理,形成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对小餐饮进行登记备案,监管部门主动开展事后监管的治理模式,共登记175家。
同时,南安深入推进基层队伍建设,鼓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在原有的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基础上配备专职协管员,构建“片区监管人员+专职协管员+网格员”的监管机制,招聘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29名。市食安办组织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和水产品等重要环节督查。
源头严防 保障饮水猪肉粮油安全
源头严防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今年初以来,南安各部门严防食品安全源头风险,在饮水、猪肉、粮油等方面“重拳出击”,保障市民食品安全。
在保障饮水安全方面,南安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每季度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监测达标率达100%;
城市管理部门开展管网改造,新建及改造供水管网管道共计15公里,投资金额9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00%;防止源水污染,定期组织水源保护区巡查,对保护区两侧溪边水域加强巡查;着手对市区600多个二次供水水塔进行清洗、消毒,对生锈、损坏的水塔盖进行及时维修更换,共完成73个屋面二供水塔盖更换为不锈钢人孔盖。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抽检151批次,合格率98.68%。
在保障猪肉安全方面,南安农业农村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私宰、调运,捣毁生猪私宰窝点9个,立案查处5起未经定点从事屠宰案,结案4起,罚没金额2万元。采取“有违必查,有查必究”的原则,对违规调运行为狠抓狠打,共接到违规调运线索35条,拦截32辆车共735头无手续生猪,已对相关当事人立案查处,并无害化处理735头生猪。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32起从南安境外调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动物案,结案23起,罚没金额33.9万元;累计出动人员107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37家。
在保障粮油安全方面,南安发改部门落实地方储备粮管理职责,对全市地方储备粮油库存及安全生产全面自查和评比,各库点、各仓库存粮油做到账实相符,粮库粮食品质宜存率达100%,实现“一符四无”储粮标准,确保储备粮油安全;对全市原粮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共抽查原粮70份样品,合格率100%。
2019年,南安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省局“食品安全共治系统”中注册1358家,录入食品可追溯信息398万多条。在泉州市追溯小程序上注册4724家,录入数据约57.5万条。全市农产品“一品一码”可追溯平台企业385家,承入可追溯档案2915个,赋码1.4万多批次,水产品“一品一码”可追溯平台56家,上传追溯信息4255条,打印食用水产品追溯准出凭证364个。纳入福建省原粮追溯平台8家,注册率100%,录入数据250条。农业农村部门稳步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4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3个、绿色食品1个。
过程严管 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食品加工生产与食品安全息息相关,产业链上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是大问题。
公安部门充分依托各职能部门监管数据和鉴定检测能力,强化部门联合行刑衔接机制。对食品案件高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门店,集中开展统一清查,大力宣传举报途径和奖励办法,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广泛搜集食品违法犯罪线索。同时,结合“食药环”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打击行动,主动出击、敢于亮剑,有效遏制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今年共查处各类食品类刑事案件3起。
市场监管部门围绕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83家次,立案查处4起,罚没款3000元;开展专项监督抽检7批次,合格率100%;开展“食安科普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16场,印发笔记本和宣传单等共1万余份;开展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对17个高考就餐点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督查指导,对辖区内7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完成2019年度首轮全覆盖检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与检察院、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3次,引导其全部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全部实现“明厨亮灶”视频+网络厨房。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发布外烩“小红榜”,已有98家外烩经营单位依法取得许可证,对20项23场农村红白喜事等农村聚餐活动进行提前介入检查和驻点监厨工作。
教育部门积极配合食品监管部门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切实完善教师陪餐制度,建立健全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配餐单位等信息,加强对配餐单位食品加工操作场所和操作流程的监督检查,形成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体系。
旅游部门突出食品安全隐患整治,会同市监局组织开展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发现一般食品安全隐患问题23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均已整改完毕。与旅游企业签订“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书”,重点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各旅游企业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和每个员工,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