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1.45万吨/年石墨烯分散液项目(一期500吨/年石墨烯分散液项目)位于东营市东营港东港路以西、港北一路以北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建设包括石墨烯分散液生产车间、成品及原料仓库。
该项目于2019年1月由山东省环境保护科技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1.45万吨/年石墨烯分散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5月27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1.45万吨/年石墨烯分散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审[2019]50号),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1.45万吨/年石墨烯分散液项目(一期500吨/年石墨烯分散液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竣工时间为2019年12月。
该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