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华夏时报》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中国将全面开放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允许民企、外资企业等社会各界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
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事项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表示,开放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公司,均有资格按规定取得油气矿业权。从事油气勘查开采应符合安全、环保等资质要求和规定,并具有相应的油气勘查开采技术能力。
与此同时,《意见》还提出,实行油气探采合一制度,根据油气不同于非油气矿产的勘查开采技术特点,针对多年存在的问题,油气矿业权实行探采合一制度。油气探矿权人发现可供开采的油气资源的,在报告有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后即可进行开采。进行开采的油气矿产资源探矿权人应当在5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依法办理采矿权登记。
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司长姚华军接受央视记者采访表示,这次全面放开了油气勘查和开采的市场准入,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改变了过去主要由几家国有公司专营的这种局面。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外资的、民营企业、各类社会资本的加入将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有更多的渠道来筹集勘查开发资金,形成以国家石油公司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的市场体系,加大勘探开发力度,提高国家资源保障能力。
对于为何开放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姚华军表示,《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有序放开油气勘查开采市场,逐步形成以大型国有油气公司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勘查开采体系。《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已取消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勘查开采对外商投资仅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
1月10日,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油气改革的思路就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目前下游的开放度已经很高,有大量上市的城市燃气公司,城市燃气公司之间竞争也很激烈,但上游资源基本控制在中石油、中石化,特别是控制在中石油手中,67%的天然气资源、55%的石油资源都在中石油手中。
“自2012年以来我部先后开展了页岩气、常规油气、煤层气探矿权竞争出让改革试点,对准入门槛进行了实践探索。油气一口探井成本上千万甚至高达亿元人民币,要求从事油气勘查开采的企业须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意见》考虑到油气勘查的高风险、高投入等特点,对企业净资产做了最低要求,且规定应符合安全、环保等资质要求和规定,并具有相应的油气勘查开采技术能力。本次放开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均有资格按规定取得油气矿业权,包括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姚华军表示。
韩晓平还表示,目前中石油也开始越来越开放,比如外资进入中国,不可能带工人、外国钻机、石油装备等,开采出来的油气也要销售给中国,其实还是要与中石油、中石化合作,这样也将目前的油气勘探、开采领域盘活。
“目前要加大上游勘探开发力度,就要鼓励更多的企业来进入勘探市场,但是经过几轮页岩气的开发,中国很多参与企业并没有达到应有预期,这与整体的体制、机制有关。因此不仅仅是政策,还需要自然资源部有具体的措施来保护风险投资者的利益,”韩晓平指出,开放的力度取决于保护程度,保护好风险投资者就会有更多的民营企业、地方国有企业、非油气企业甚至外资企业进入,风险投资基金进入,对行业进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