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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安办组织开展集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来源:中国质量报    发布时间:2020-01-15

湖北省食安办组织开展集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围绕四项重点 消除安全隐患

本报讯 (陈 微 郭姗姗 记者张 华)为保障两会和春节期间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及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1月7日到1月18日,湖北省食安办将组织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旅游厅、省卫建委等成员单位组成8个检查组,针对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问题突出的集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主要突出4项重点:

市场建设情况。集贸市场内是否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市场内窗户是否安装纱窗、防鼠网,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空气是否能够顺畅对流;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室内集贸市场是否安装不低于2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1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是否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城市农贸市场活禽销售独立分区,是否有独立出入口;农村集贸市场是否设立相对独立的活禽销售区域;是否设立相对封闭的活禽集中屠宰间(区域),配备相应的盛血桶、热水器、流动水浸烫池、加盖垃圾桶等设施;是否合理设置活禽经营场所的排污通道和污水暂存池;在活禽经营场所的车辆出入口处是否分别设置消毒场地;市场内是否设置灭鼠毒饵站,做到管护良好,定期更换灭鼠药物;市场内是否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根据季节变化或市民需要更换宣传内容;与市场配套的公厕是否达到二类公厕标准,并安装纱门纱窗,有专人管理。

食品安全状况。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是否设置合理,场内熟食店、面条加工店、馒头店、豆制品摊位是否距离活禽或水产品销售区域25米以上;各熟食店是否独立设置,相对隔离,安装灭蝇灯、纱门纱窗、防鼠网(罩);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所有的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是否每天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水产区是否设施完好、整洁卫生,水产品蓄养池是否定期清洗和消毒;市场开办者是否建立活禽销售者档案,活禽及其产品销售者是否查验、公示、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无无照经营活禽和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活禽及其产品。

动物防疫情况。市场是否配置足够的清扫工具和统一带盖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垃圾房是否密闭,有上下水设施,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市场是否配备必要的消毒杀虫器械和药品;市场是否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制度,定期开展灭鼠、灭蚊蝇、灭蟑螂活动,并做好记录备查;活禽销售市场是否按照动物防疫要求,实行隔离宰杀,并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当区域内发生禽流感等疫情时,是否严格执行活禽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管理制度;市场是否建立活禽销售人员和宰杀人员区分标志,并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发现活禽异常死亡或出现可疑临床症状时,是否及时报告。

环境卫生情况。市场是否建立环境卫生制度,是否配备与经营面积、交易量相适应的清扫保洁人员;场内是否定时清扫保洁,对废弃物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对活禽粪便、污物等废弃物是否进行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做到垃圾不暴露、环卫设施无污染物残留,对环卫设施进行定时消毒杀菌。

湖北省食安办要求,被检查集贸市场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把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气氛。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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