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大商超,对散装食品、现场现场制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的销售提出了若干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要求,加强疫情期间的食品安全防护。
疫情期间更要重视食品安全问题,近日,哈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大商超,要严格落实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要求。建议采取4项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销售散装食品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防护设备、设施齐备。建议采取预先包装(定量或称重)方式销售,避免消费者选取商品时飞沫传播、接触传播的风险。
现场制售食品
必须符合法定许可条件,加工制作人员和销售人员应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每日定时检测体温。配备防尘、防蝇等防护、遮盖设施,切实加强对经营场所、设备、工具等定时、有效消毒。如不能保证符合上述条件,应停止经营。
食用农产品
果蔬肉蛋等基本生活用品,采购量大、选购时间长,建议预先包装、预先称重、加贴价签,减少集中挑选、排队过磅、交款等聚集风险。
鼓励不见面销售
有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可借助网络平台、微信群、社区网络等方式销售食品,将消费者订购的食品统一配送至小区或社区,由消费者自取,实现不见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