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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出台方案:2020年底前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55%以上

来源:中国管道商务网    发布时间:2020-02-14

为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短板,日前,《江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要求2020年底前,全市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55%以上,完成21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建立管护长效机制;2022年底前,全市80%以上行政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统一处理,农村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方案》提出,各市(区)要从实际出发,考虑当地村居生产和生活方式,因村施策,采用适合各自然村的污水治理模式、技术和设施设备。如城镇周边的村庄、渔村、渔港生活污水优先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统一处理;人口规模较大、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优先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人口规模较小、居住相对分散、空心偏远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净化沼气池、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处理方式。

《方案》同时要求,2020年底,江门将基本建立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启动试点示范;全市所有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和建设任务。2022年底前,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全部完成,整改后处理排放污水基本稳定达标。

为保障各项工作落实,《方案》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政策技术支撑、宣传引导以及督查考核,积极引导村民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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