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出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和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两个清单实行时间原则上截至2020年9月底,根据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
在生态环境部3月10日举办的月度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局长曹立平就建立和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将有限执法资源集中于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
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正面清单制度会不会影响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影响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提振经济是否意味着放松环境监管?这些问题受到社会关注。对此,曹立平回应说,生态环境执法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优化执法方式绝不是放松环境监管,而是提高执法效能,做到精准、科学、依法执法。
“正面清单制度通俗地讲,就是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少去或者不去,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要多去,从而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曹立平介绍,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原则上一般不开展现场检查的企业范畴。五大类企业,包括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企业,供应水、电、气的保障民生的企业,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类等企业,除信访举报核实以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二是明确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的企业范畴。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重点监管企业,可以减少开展现场检查。
三是适度调整行政处罚的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对因疫情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
四是持续加大查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对偷排偷放、主观恶意排污的,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加大惩处力度,维护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曹立平表示,制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就是向社会发出明确的信号,希望企业能认真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门将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实现绿色发展。
企业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并不等于执法“不管不问”
正面清单的管理方式,是应对疫情的“执法急就章”,还是长久之策?曹立平表示,环境监管政策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的推出首先是适应防疫形势、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现实需要。清单制度的推出也是在探索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的新模式。
“近年来,环境监管能力和监管需求矛盾日益突出,简单粗放的方式不能完全适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曹立平表示,生态环境部一直在探索和支持相关地方推行分类监管。制定和实施正面清单,就是分类监管的积极探索。但是必须强调的是,企业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并不简单等于“不管不问”,执法部门仍可以通过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正面清单明确提出要探索利用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这给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提供了重要契机。据介绍,春节以来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着重加强热点网格和自动监控技术的应用,一共下发了1200多份电子督办单,要求地方加强监管并依法查处。曹立平表示,这不仅仅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客观需要,更是今后监管执法的努力方向。
分类管理的意义还不止于此。“执法的目的不是关多少厂、罚多少款,执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自觉守法。正面清单的制定和发布,就是一次推动企业自觉守法的有益尝试。我们愿意与企业形成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守法执法并重的良性互动。”曹立平认为,正面清单制度是促进企业守法、推动企业守法执法并重的有益尝试。要将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环境法规宣贯,既要保持监管的力度,更要有服务的温度。
执法持续向重点任务、难点问题倾斜,优化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
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赶上疫情影响叠加,提振经济的担子更重了。这样的背景下,会不会放松环境监管?曹立平回应,生态环境部门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曹立平表示,生态环境执法将进一步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坚持严格执法和精准帮扶相结合,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最重要的就是要进一步突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将执法力量持续向重点任务、难点问题倾斜,为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曹立平表示,当前,蓝天保卫战进入决胜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重点区域的颗粒污染物仍然处于高位,部分城市甚至不降反升;二是臭氧污染增长的趋势非常明显,有的城市臭氧甚至超过PM2.5,成为首要污染物。
曹立平表示,针对蓝天保卫战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
首先,在工作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相结合,坚持聚焦京津冀周边和汾渭平原重点区域39个城市,同时拓展到苏皖鲁豫等非重点区域;二是重点因子与非重点因子相结合,坚持紧盯PM2.5重点因子,同时兼顾臭氧等其他因子;三是重点时段和非重点时段相结合,继续坚持做好秋冬季重污染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同时推进夏季时段开展冬病夏治和臭氧的管控;四是重点行业与特色行业相结合,不仅紧盯钢铁、火电等重点行业,同时关注造成臭氧污染的石化等行业。
其次,在具体组织实施上力争更精准、更优化、更高效、更规范。工作安排上整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春节以来到3月底,以通过热点网格和在线监控的手段远程指导为主;第二个阶段为四五月份,以重点区域的“冬病夏治”为主,结合臭氧的管控,启动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第三个阶段为6至9月份,开展“夏季攻势”,在污染物指标上以臭氧为主,兼顾PM2.5治理任务,全面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第四个阶段为10月份以后,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秋冬季的攻坚任务,推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相关攻坚任务的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