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在全省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有效破解当前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的堵点、难点。《意见》从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水资源、资金等五个方面,明确了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改革路径、操作模式和具体措施。
《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分析当前制约项目落地的问题因素,首先把土地、能耗、资金等项目单位反映诉求最多、涉及面最大的三类要素纳入范围。在此基础上,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水资源等两类要素按项目法管理的工作举措,明确收到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基本盘子和内涵结构。
在土地方面,《意见》提出,改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方式,加大统筹力度,重点用于保障省级重点项目、符合单独选址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关系社会民生的项目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改革传统土地要素分配方式,以“四个一批”重点项目质量、数量以及项目落地开工实效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鼓励各地推行“标准地”出让方式,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建立土地供给与节约集约用地挂钩机制,引导工业区、老旧小区连片开发。加强用地监管,将企业闲置土地等违规、违约行为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中国(山东)”进行公示,对严重失信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在能耗方面,《意见》提出,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节能降耗奖励和行政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试行能耗指标省级收储,省级统筹的能源消费增量指标等纳入省级收储范围,优化指标收储比例,2020年收储1000万吨能耗指标和1000万吨煤炭消费指标。实行两种指标应用方式,对省级收储的指标按照依申请使用和市场竞购两种方式分类确定价格。完善用能权交易平台,积极稳妥推进初始用能确权、有偿使用、交易工作。
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方面,《意见》要求,各市区分项目建设轻重缓急,统筹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支持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四上四压”的要求,将腾出的污染物总量指标优先用于支持全省重点项目。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省级重点项目所需指标可从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者治理项目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鼓励企业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采取减排措施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优先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
在水资源方面,《意见》提出,强化水资源配置与重大生产力项目布局的衔接平衡,加快重点水源、重大引调水等工程建设。加强跨流域跨区域调水管理,将长江水、胶东地区引黄水等水源配好用足,根据用水需求、引水指标、工程能力,优先安排省重点项目年度调水计划。提高重点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效率,重点项目选址优先落实水资源保障。
在资金方面,《意见》提出,加强政府投资资金统筹使用,强化各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与本级预算的衔接。加强政银企金融对接,及时发布项目信息和融资需求,建立重大项目“白名单”制度。加大制造业金融支持力度,全国性银行全年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用好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强省、市、县三级引导基金纵向联动。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稳 袁涛 孙源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