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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布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情况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实施情况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20-04-02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情况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通知(第361号)

晋建科函〔2020〕36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情况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通知》,我厅对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收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以来,各市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从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培育产业基地、推动项目建设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协调配合,我省装配式建筑呈良好发展势头。2019年,全省落实装配式建筑559.85万平方米,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13.56%;部品部件生产基地21家;认定产业基地21家,涵盖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等企业;认定示范项目8个。

(一)各市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各市政府均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配套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太原市、阳泉市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大同市、省综改区对装配式建筑制定了奖补政策。太原市试行装配式建筑承诺制,引导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召集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座谈,梳理全市产能情况,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二是开展学习培训交流。太原市举办装配式设计培训会,对太原市甲级建筑设计单位、外地入并甲级建筑设计单位、构配件生产企业及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授课。运城市组织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施工企业观摩装配式构件生产流程,学习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设计、施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等企业向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

(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情况

全省累计认定三批21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其中部品部件类9个、施工类8个、设计类4个。总体来说,各产业基地均能按计划推进,取得了示范效应。

一是统筹安排,科学布局。山西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业化整合集团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生产、施工、运营能力于一体,建设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集成体系,并确立了“六区两基地三平台”的建设目标,以150公里为半径对山西市场及周边区域的全覆盖。二是多位一体,全方位推进。山西建投远大建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运用系统设计成果,整合指导装配式建筑生产过程中各工艺流程,主导编制地方标准,结合项目情况与客户需求,从设计、制作、运输、安装、产品全生命周期内维护等过程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技术合作研发。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高校研发出适用于山西省地域特色的装配式技术。“高抗震性单边螺栓装配式钢管混凝土框架-支撑体系”耗材小,满足抗震性能,经济、合理。钢结构加工“数字化建造技术”,率先在省内应用了虚拟预拼装技术,实现了生产线的高精度生产,编制了装配式建筑技术规程,解决钢结构行业粗放式的管理方式,推动钢结构产业优化升级。四是设计先导,带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中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发挥人才优势,开展项目设计,主导、参与标准编制,积极与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协调,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的形成。五是地方企业主动带头。阳泉瑞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正方利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开发省外市场,“走出去”战略成效明显。大同泰瑞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华兆东南(运城)绿色建筑集成有限公司加强与全国龙头企业合作,进一步完善了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

(三)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情况

全省累计认定三批8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其中混凝土结构2个、钢结构5个、综合管廊1个。总体来说,项目实施情况较好,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太原市泰瑞城项目为我省8度抗震地区首个高层混凝土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实施,探索形成了集成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技术应用的成套实践经验,积累了具有我省地域特色的基础数据,培养了本土装配式建筑技术人才和施工队伍。二是山西基因诊断及药物与研发基地项目结合“健康建筑”设计理念,在装配式基础上还体现了以绿色、健康和人性化为重点的细节设计。三是山钢·龙城一品项目为我省目前规模最大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综合应用包括五恒技术(恒温、恒湿、恒氧、恒静、恒洁)、绿色建筑技术、装配式精装修技术、AAA高装配率技术,对今后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结构体系发展将起到有非常好的试点和示范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主管部门

各市在装配式建筑工作中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策推动、总体布局、项目落地等方面仍有不足。一是政策举措落地不实。阳泉市政府文件明确了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但落实情况不理想,多数项目未按要求采用装配式。二是各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不平衡。太原市、朔州市、忻州市、晋中市、阳泉市、临汾市、运城市7市完成了2019年装配式建筑年度目标任务,其中太原市272.02万平方米,占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48.58%,示范带动效果明显;而大同市、吕梁市、长治市、晋城市未完成装配式建筑年度目标任务。三是配套能力建设不强。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主要集中在省直企业,地市企业产业基地建设有待加强,朔州、长治、吕梁3市目前仍未实现本地有效产能。四是装配式建筑质量不高。从各市上报的装配式项目看,装配率普遍较低,住宅项目数量相对较少,未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规模化优势。

(二)产业基地

一是产能利用率不足,生产规模不大,工程应用较少,单位成本价格较高,企业推动市场意识不强。二是生产管理水平较低,大部分企业自动化、精细化水平不高、产业集聚程度差,生产效率较低。三是科技研发能力不强,大部分企业在科技研发上的投入不多,产学研用结合不紧密,技术研发人才缺乏,技术产品引进多、独创少,部品部件标准化、通用化程度较低。

(三)示范项目

一是示范项目对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不主动,片面追求项目成果,实施中技术创新不足,未能发挥示范项目示范引领作用。二是部分示范项目总结不全面,技术、经验提炼深度不够,亮点不突出,示范带动效应不明显。三是部分项目进展缓慢。山钢·龙城一品项目未按计划施工,项目进度滞后,未完成阶段任务。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我厅对产业基地、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结论附后。评估结果为“较差”的产业基地、示范项目,应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于2020年4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送省厅,未按期报送整改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撤销产业基地、示范项目认定,记入企业不良信息。

(二)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要建立定期联系沟通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创建实施方案等,加快推进组织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示范任务。工作推进情况于每月22日前报送我厅。

(三)各市要进一步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动力度。一是贯彻落实好有关政策、配套措施,根据发展实际协调解决推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服务和宣传,营造装配式建筑发展良好环境。二是加快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鼓励本地企业参与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开展技术攻关,培训专业人才和工人,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支撑。三是推动项目落地。各市要坚持目标导向,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确定装配式建筑项目计划,推进项目落地,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附件:1.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估结果.doc

2.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评估结果.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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