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合建〔2020〕64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建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号)文件要求,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市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全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的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
二、检查时间
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22日
三、检查内容
1、企业管理体系、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2、生产设备、试验室是否运转正常;
3、原材料、构配件、产品出厂质量是否受控;
4、生产方案、驻厂监造、样板件等落实情况;
5、进场材料、出厂产品监督抽检。
四、有关要求
1、各生产企业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
2、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抓好辖区内企业产品生产和进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3、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将随机选取装配式建筑专家进行。
五、结果运用
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我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信息目录动态更新的重要依据。
对不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或部品部件,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部品部件不得应用于建筑工程,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将对当事企业及部品部件从信息目录中作清出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双随机”检查表.docx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