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蔡家自贸区总部基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核准的批复
重庆渝润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蔡家自贸区总部基地分布式能源项目核准的请示》(渝润能源文〔2020〕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企业自身能源需求,实现能源梯级利用,促进节能减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蔡家自贸区总部基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项目唯一编码:2020—500109—44—02—133384)。
项目业主为重庆渝润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蔡家组团R标准分区R04—4/05地块蔡家自贸区总部基地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台400千瓦级燃气内燃发电机组、1台额定制冷量450千瓦的烟气热水型溴化锂冷热水机组、3台额定制冷量1406千瓦的螺杆式冷水机组、3台额定热功率930千瓦的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及其它主辅设施。
项目并网不上网,直接向用户供电,不足部分从公用电网补充,不征收系统备用容量费,按相关规定缴纳电力基金及附加。
四、项目总投资为2766.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830.04万元,占总投资的30%,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五、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招拍挂出让北碚区蔡家组团R分区R04—4/0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渝府地〔2019〕35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00109201900025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重庆渝润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重庆渝润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