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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发布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07-21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20-07-20]

中国石油网消息(记者王巧然)生态环境部已于近日正式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7月1日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执法行动,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于在全国开展夏季(6至9月)VOCs治理攻坚行动,给予了不同时间段以明确任务。其中,7月15日是一个关键时间点,不少任务需在此之前完成。

根据新发布的攻坚方案,7月15日前,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需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各省份将石化、化工、煤化工等行业企业2020年检修计划及调整情况报送生态环境部。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各城市根据本地产业结构特征、VOCs排放来源等,确定本地VOCs控制重点行业,组织完成涉VOCs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排查,明确VOCs主要产生环节,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对储油库油气密闭收集系统进行一次检测,任何泄漏点排放的油气体积分数浓度不应超过0.05%。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完成重点区域等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站点臭氧量值溯源和VOCs监测质控抽查工作。6至9月间,各地组织开展一轮储油库、汽油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对车用汽油实施42至62千帕的夏季蒸气压要求,全面降低汽油蒸发排放;鼓励采取措施引导车主避开中午高温时段加油,引导油库和加油站夜间装、卸油。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完成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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