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贸区管委会近日举行媒体通气会,就省政府刚刚发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据自贸区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胡朝麟介绍,《实施意见》对今年3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的11个方面26项改革措施,逐条逐项作了细化深化。如明确在金塘布局省级石化产业配套园区,为石化中下游产业链提供发展空间,引进国际知名石化企业参与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打造高端绿色石化产业链。
《实施意见》在管理体制机制、资源要素、交通网络体系、营商环境等四个领域给予自贸试验区以保障。如自贸试验区可以享受全省最优政策;对重大项目建设涉及的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予以倾斜支持,对涉及的污染物排放、温室气体排放、能源消耗、用电用煤等要素指标争取予以单列,同时建立危险货物集疏运配套体系。
《实施意见》还在利用外资额、新设企业数、石化产业工业产值、油品存储能力、贸易额、油品交易额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