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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省部共建机制正式建立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1-01-07

青海省能源局5日对外公布,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省部共建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水电资源丰富,太阳能资源得天独厚,风资源居全国前列,可用于光伏、风电建设的荒漠化土地资源丰富,是中国重要的能源接续基地。

2018年,中国官方批复青海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目前,青海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发电量占比、消纳占比居中国前列,能源发展成果丰硕。

据介绍,为实现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推进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创新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和模式,提高清洁能源供应能力,经青海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能源局充分沟通、协商,决定建立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省部共建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共同协调推进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

工作机制决定成立省部共建协调推进工作组,以青海省政府有关厅局、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作为成员单位,协调示范省建设过程中需国家有关部门解决的重大政策问题。成立省部共建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示范省建设情况及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对示范省建设的重大政策制定和发展规划编制等提供咨询建议。开展示范省建设情况评估,国家能源局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实效果,分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示范省建设工作提供支持和参考。

“十四五”期间,青海省将依托省部共建有利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指导,全力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助力国家如期实现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目标,推动青海能源清洁绿色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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