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现将《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23日
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系列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提升建筑能效和建设科技创新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扎实推进行业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助推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省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90%以上,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完成10项以上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三、重点工作
(一)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1.推动各地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落地落实,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实施评估等课题研究。
2.推进落实《河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3.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河北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
4.支持雄安新区“绿色建筑发展示范区”建设,做好雄安新区绿色建筑建设相关指导服务工作。
5.严格组织开展对城镇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6.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绿色建材标准、认证和标识制度,引导我省优秀建材企业积极申报星级绿色建材。
(二)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1.贯彻《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石家庄、保定、唐山市新开工建设20万平方米,其他设区市新开工建设12万平方米,定州、辛集市新开工建设2万平方米。重点抓好一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学校、公共建筑等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2.落实《关于加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实施建设全过程闭合管理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管,组织开展在建工程质量专项检查。
3.按照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求,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会商研判等机制和督导检查制度,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工作开展。
4.修编《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标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检测标准》等标准。
5.组织开展全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行业人员专业素质水平。
6.持续加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支持政策、技术标准、知识问答等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
(三)扎实推进装配式建筑建设
1.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编制新型建筑工业化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2.督促各地加大项目建设,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
3.继续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动构件和部件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基地覆盖率和发展质量。
4.重点抓好唐山市、沧州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督促两市各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5万平方米以上。
(四)加大建设科技创新力度
1.围绕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等方面,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完成10项以上高水平科研成果。
2.加强科技成果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施工、绿色建筑(三星级)、行业信息化等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建设;抓好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钢筋与混凝土技术、钢结构技术及抗震、加固与监测技术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3.总结省住房城乡建设厅9项信息化示范工程经验和做法,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启动省级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具备条件的城市推进相关工作。
4.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百年住宅设计标准》《百年公共建筑设计标准》《雄安新区轨道快线设计标准》等20项标准,支持服务雄安新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完成剩余11项京津冀协同发展标准编制。
(五)切实做好其他行业管理相关工作
1.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开展全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工程材料设备管理专项检查,强化行业监督管理。
2.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构建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形成工作听得到声音、看得到实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