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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市2021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发布

来源: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4-19

六安2021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省、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能效提升,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1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今年的主要目标是∶全市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5%,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8%(见附件1)。

一、全面践行绿色建筑标准

(一)实施创建行动。认真落实《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督促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应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鼓励单体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采用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研究制定一星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细则,组织开展一星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引导项目单位积极申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二)加强示范引领。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组织开展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创建,引导绿色建筑设计、运行并重发展。加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和验收总结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示范验收。

(三)推广绿色建材。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宣传,研究制定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相关政策,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消费者选用绿色建材。鼓励本地新型建材企业创建(申报)绿色建材标识,并做好绿色建材标识公示和管理工作。

二、积极推动建筑能效提升

(一)强化增量控制。全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65%《居住/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在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公益性建筑开展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试点。

(二)做好存量优化。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依托老旧小区环境提升、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项目建设,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各县区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摸排,有序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三)加强运行节能。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能耗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PPP、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参与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工作,提高公共建筑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运行能耗。

(四)优化用能结构。严格落实《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等法规政策,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利用不少于1种可再生能源。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技术设计,并按照技术标准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积极探索铜铟镓硒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不断提升建筑能效。

三、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一)加强市场培育。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以"分区实施、分步推进、先水平后竖向预制构件,逐步提高装配率"为工作思路,稳步推进装配式建造技术。2021年1月1日起,重点推进区域(市本级、金安区、裕安区、市开发区、叶集区、金寨县)新建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单体公共建筑、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字小区建筑要采用预制水平构件,目楼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水平构件应用比例不小于70%。鼓励推进区域(舒城县、霍山县、霍邱县)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底,每年至少确定1-2个住宅小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建造;2023年起,同重点推进区域。

(二)创新管理模式。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对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过程质量管理,支持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第三方应对装配式建筑构配件实行驻厂监造。支持装配式建筑按有关规定采用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开展信用评价、工程样板房验收和装配式结构首层验收制度试点。

(三)加强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加强示范指导和监督,持续引进或培育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积极争创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发挥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按期完成2019-2020年度省级装配式建筑项目验收。

四、不断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宣传培训。开展绿色建筑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普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知识。围绕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重点工作的技术、标准以及成效,加强行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创新培训方式,鼓励高校、职业学校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模式,开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专项培训。

(二)压实目标责任。坚持目标导向,将工作目标任务作为年度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管委)规划建设管理、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等考核评价内容,压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要量化各项目标任务,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和项目库清单(见附件2-4)。市住建局将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年度考核等制度(见附件5),实时掌握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三)加强示范建设。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加大属地项目摸排,积极组织申报各类试点示范;督促在建示范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保质保量完成示范试点任务,并及时总结提炼高质量绿色发展的适宜技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提升城乡绿色发展水平。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督导、施工图设计文件调审及建筑节能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标准等落实情况监督。各县区应同步开展,做好属地项目监督管理。

附件∶

1.2021年县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目标任务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库

3.装配式建筑项目库

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库

5.2021年县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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