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七次全会精神,推动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创建对象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绿色建筑指在全寿命周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二、创建目标
2021年—2022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 300 万平方米以上。到 2022 年,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70%以上。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加快推进城镇新建建筑装配化建造;建筑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加快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绿色建筑全面实施。自 2021 年 2月 1 日起(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至少应满足基本级要求。其中,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地上总面积大于 15 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至少应满足绿色建筑一星级要求。鼓励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和建设。
(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规范开展。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工作。制定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按权限规范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二星级绿色建筑初审、推荐工作。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星级绿色建筑初审、推荐工作。规范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强化对绿色建筑评价质量和标识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弄虚作假行为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标识处理。
(三)加强绿色建筑过程监管。严格按照《四川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的通知》(资住建发 〔 2020〕 53号)要求,落实企业各方主体责任,将绿色建筑专项纳入项目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四)建立使用者监督机制。积极推行使用者监督机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以星级绿色住宅为重点,建立使用者反馈机制,适时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加强购房人技术指导,为购房人提供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可遵循、可操作的方法依据,引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 工作。
(五)推动绿色城市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县( 区)整合政策资源,打造具有引领作用的绿色城市示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对照《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要求,实施绿色改造。
(六)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和基地,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引领企业。鼓励支持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与施工,推动装配式装修部品体系发展。
(七)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新建建筑节能持续深入推进。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 65%的设计标准,健全建筑节能闭合监管机制,确保节能工程质量。
(八)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加强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系统建设。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单体超过 2 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应设计和安装能耗监测系统。鼓励推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九)提升水资源使用效率。严格执行节水设计标准,推广使用节水卫生器具和喷灌微喷等节水技术。因地制宜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
(十)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引导建筑垃圾处置产业发展,加大再生产品推广应用,鼓励城市公用设施、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再生制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进绿色建材标识认证和推广应用,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鼓励政府投资工程优先采用绿色建材。
(十一)推进科技创新。鼓励企业成立技术研发部门,自主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联合开展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转型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科技成果和工程项目申报国家、部、省绿色建筑相关奖项。
(十二)推动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提升智慧化水平。推广 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运营中的应用,探索 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促进建造方式"智慧"升级。推广智能化家居、办公、楼宇自动化系统,提升建筑的便捷性和舒适度。
四、工作分工
各级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重点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拟定创建行动实施计划,完善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牵头推动创建行动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引导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将其成本计入建设成本。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完善新型建筑产业链发展,培育示范产品和示范企业。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引导绿色校园创建中绿色建筑、节能材料的利用。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法规、规章制定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及其认证活动监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共机构绿色建筑创建和节能监管。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负责完善绿色金融支持创建行动的政策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创建行动投资主体申请获得绿色贷款、发行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服务。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创建实施方案和计划,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绿色建筑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绩效评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开展年度总结评估,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绿色建筑创建工作及成效评价,及时总结当年进展情况和成效,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 10月 25 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宣传创建行动成效,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创建的社会氛围。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 年 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