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两个100年交汇之年,随着“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提出,各地区也加紧大气污染防治的步伐。
德州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实现2021年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任务: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0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90微克/立方米,O3年均浓度不高于170微克/立方米,SO2、NO2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增加,各县(市、区)平均降尘强度控制在8.5吨/月·平方公里以下。
青海省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了《青海省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从强化扬尘综合整治、燃煤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管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以及夯实保障措施共5个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工作举措,并明确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健全完善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监管体系,落实好冬春季PM2.5污染和夏秋季臭氧污染差异性管控措施及区域联防联控措施,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碳排放控制工作。
市南区召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排查整治工作调度会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要严肃依法依规查处。要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各项子方案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日常工作标准。要认真对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信访件销号承诺事项,巩固各项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对外发布
打造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全新版,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使安徽成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的战略节点、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的战略链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的战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