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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举措“护航”绿色建筑上新台阶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发布时间:2021-05-27

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35%以上,钢结构建筑占装配式建筑比重达到40%以上。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25年,绿色建筑领域要迈上新台阶。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35%以上,钢结构建筑占装配式建筑比重达到40%以上。

《意见》明确,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高品质绿色建筑比例稳步提高。加快推行以机械化为基础、以装配式建造和装修为主要形式、以信息化和数字化手段为支撑的新型建筑工业化。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一是要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完善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的绿色标准要求。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

二是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适宜装配式结构的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市政桥梁、轨道交通、交通枢纽等,提倡优先采用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的结构体系和围护体系。加快工程机械产业体系培育,引导工程总承包企业建设与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机械化施工队伍。

三是加快推进装配化装修。加快装配化装修技术和标准研究,大力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推广应用整体厨房、卫浴等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加强装配化装修在商品住房中的应用,推动装配化装修和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深度融合。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将强化金融保障措施。如积极扩大抵质押品范围,支持建筑业企业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工程项目等作为抵押进行贷款。支持金融机构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和发行债券融资等金融服务。将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纳入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范围。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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