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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采招网>资讯中心> 关于征集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设计企业信息的通知

关于征集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设计企业信息的通知

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8-05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发挥设计引领作用,提高装配式建筑正向设计、专业协同和系统集成水平,经研究决定征集装配式建筑设计企业信息,为装配式建筑项目单位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单位;

2.从事装配式建筑设计工作的从业人员不应少于30人,中高级职称占比不小于30%,其中取得国家注册资格的建筑师、结构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应少于10人;

3. 近5年,独立承接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面积累计不低于30万平方米;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合肥市设计企业信用评价B级以上;

5.符合以下条件优先支持

(1)获得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称号;

(2)近5年主编省级(或参编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图集;

(3)承接装配式建筑项目获省(部)级及以上设计类奖项;

(4)具有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构件生产等关联业务;

(5)承接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

二、有关要求

(一)设计单位应填写《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设计企业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纸质材料胶装、一式七份,随附电子版)于8月20日前报送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刘斐;电话:62656727;邮箱:hfjzcyh@sina.com)

(二)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官网公布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设计企业。

三、结果运用

(一)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单位自主优先选择综合评价分数较高的设计企业;

(二)通过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项目,如选择评价分数较高企业可加分;

(三) 市城乡建设局对装配式建筑设计企业实行动态监管评价,定期公布动态监管评价结果。

附件下载:1.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设计企业信息登记表.

2.承诺函

3.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设计企业评价表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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