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管理机构的通知
国能综通科技〔2021〕76号
中国核电发展中心、中核集团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核电标准化是支撑我国核电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加强核电标准化管理,经研究,对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管理机构作出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管理机构由中核集团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以下简称核工业标准化所)调整为中国核电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核电中心)。
二、请核电中心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9〕3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1〕9号)有关要求,配合我局做好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请核电中心、核工业标准化所加强衔接配合,履职尽责,组织调动核电行业标准化各有关单位积极性,加快推进自主核电标准体系建设。
工作中有关重大事项请及时报我局。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