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单位、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能源领域技术创新,为山东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开展2021年度能源领域重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征集工作,编制推广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新能源领域。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核能、氢能等开发利用方面。
2.传统能源领域。煤炭绿色安全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高效低碳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油气先进勘探开发,汽柴油清洁增效;煤矸石、矿井水、粉煤灰等资源综合利用。
3.能源数字化领域。煤矿、油气田、油气管网、电网、电厂、终端用能等领域智能化,智慧能源协同服务平台,能源5G应用,智能电网、虚拟电厂,综合智慧能源。
4.新型电力系统领域。“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高弹性电网,微电网,综合能源服务;超高压与特高压输电技术、灵活交流输电技术等。
4.新型储能领域。新型能量型/功率型/应急备用型储能技术装备与系统集成技术;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多场景储能应用,规模化储能应用。
5.其他领域。适用于能源行业节能减碳效果显著、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高,技术先进、经济可行的新技术、产品和设备。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
2.申报的技术、产品和设备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且技术成熟、先进适用或能够反映能源领域需求,市场潜力大。
3.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应用范围广、推广潜力大。
4.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的,以及历年已经申报的项目,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撰写《山东省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简介》(附件1),填写《山东省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后,向省能源局报送推荐文件(纸质版)、《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xlsx),中央驻鲁和省属企业可直接推荐。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存在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
2.请各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获得推荐的企业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省能源局分厅-服务事项-公共服务“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中申报。同时,将书面材料(申报文件、填写的附件1-3)一式三份及电子版(需刻制光盘)于9月30日前统一报至省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未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的不予受理。
山东政务服务网省能源局分厅网址:
http://zwfw.sd.gov.cn/sdzw/dept/items/dept_index.do?orgcode=SD370000MT
联系人:张君,电 话:0531-51763767
邮 箱:snyjkjc@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简介.doc
2.山东省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申请表.doc
3._____市(单位)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汇总表.doc
山东省能源局
2021年8月26日
编辑:(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