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襄政办发〔2017〕36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科学有序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现将《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细则自2021年9月9日起实施,试行期2年。试用期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反馈至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和科技科(电话:0710-3235561)。
附件下载:
1.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2.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条文说明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