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住建厅始终把发展装配式建筑作为实现建筑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重要抓手,通过采取强化政策引导、示范项目引领、组织宣传培训等措施,实现装配式建筑推广项目逐年递增,“十三五”全省累计推广装配式建筑项目207.55万平方米。
加强政策引领,明确任务目标。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后,省住建厅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在土地出让阶段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将装配式建筑纳入供地方案、并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中。今年又会同省直十四个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制定包括容积率、商品房预售、保证金、税费优惠、金融扶持等十二项支持政策和五项推进措施,鼓励引导各地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坚持分类施策,将全省划分为重点推进地区、积极推进地区和适度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各地“十四五”目标任务。同时,先后制定《黑龙江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黑龙江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预制装配整体式房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等13项地方性标准和导则,基本建立相对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
加强产能培育,建设产业基地。引导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转型,搭建合作平台,积极培育本地大型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传统建材企业、钢结构企业、施工企业等向装配式建筑基地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6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8个,初步形成以产业基地为依托,集研发、设计、生产和施工于一体,年生产能力58万立方米PC构件、26万吨钢结构构件,可满足380万平方米PC结构、280万平方米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应用。
加强宣传培训,促进技术应用。组织参加全国和各省装配式建筑博览会加强交流学习,组建装配式建筑宣讲团赴各地开展技术宣讲,提高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思想认识。强化产业工人技能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装配式建筑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搭建校企合作桥梁,为企业培养装配式建筑人才提供平台。
加强督导考核,推动项目落地。出台《黑龙江省绿色城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城镇建设管理向绿色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工作季报制和年度考核机制,加强重点城市督导,指导各地进一步制定本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叠加效应,保障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