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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装配式,广东江门市建筑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行动方案印发

来源: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25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门市建筑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21〕1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建筑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行动方案》业经市政府十五届1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江门市建筑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建筑业产业链集群发展,实现建筑业总产值倍增计划目标,提升建筑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根据《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粤府办〔2021〕1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发展基础

江门市建筑业传统悠久,功底扎实,过去五年持续健康发展,建筑产业市场环境逐步好转,创新驱动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主要经济指标稳步提升,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2020年,我市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34.6亿元,同比增长5.8%。建筑业增加值167亿元,同比增长2.8%,占GDP的5.2%。建筑业税收约34亿元,约占全市总税收的7%,全行业排名第四。我市纳入统计的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268家,其中特级企业1家,一级企业23家,特级、一级企业占比9%。逐步形成以房屋建筑为主,市政公用等其他专业协同发展,上、中、下游完整齐全的产业链体系,开平市更是获得了“中国建筑之乡”荣誉称号。

二、发展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抢抓建筑业发展机遇,全面梳理建筑业产业链条,制订培育龙头企业做强做优等措施,推动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全面提升,促进建筑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优势,紧跟建筑业产业链各行业发展趋势,优化完善集群培育机制,出台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实现我市建筑业产业链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全面提升,绿色低碳与新型建造技术转型深度融合,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龙头骨干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从建筑业产业链优选上、中、下游40家以上重点培育企业,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倍增,促进建筑业总产值在2020年334亿元的基础上倍增;培育1家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改革后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和3-5家总承包一级企业(施工总承包甲级);提升国有企业对我市建筑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四、重点任务

在落实《促进江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的基础上,从以下八方面16条措施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一)打造龙头骨干,带动产业集群发展。

1.引导建筑产业集群发展。落实《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支持 “中国建筑之乡”开平市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业产业集群的工作要求,将开平市“中国建筑之乡”的行业影响力和产业优势辐射至周边,支持有条件的市(区)打造“广东建筑之乡”,进一步形成建筑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平市政府,协办单位:其余各市(区)政府]

2.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结合企业治理结构、规模、利润、科技含量等情况,描绘企业画像,制定企业遴选标准,优选龙头企业和产值倍增种子企业,促进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上游服务类勘察设计企业中,争取新增1家年产值1亿元、5家以上5千万元的房屋市政勘察设计企业。上游预拌混凝土企业及装配式部品部件(PC构件)企业中,争取新增1家年产值10亿元、5家以上5亿元企业。

中游工程施工企业中,争取新增1家年产值100亿元、1家50亿元、2家30亿元、10家10亿元、15家以上5亿元企业。

下游工程检测及装饰装修企业中,争取新增3家年产值5千万元检测企业,3家年产值3亿的装饰装修企业。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市(区)政府]

(二)加强市场培育,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3.推广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试点改革。认真总结“评定分离”改革试点经验,扩大“评定分离”改革试点范围,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实施综合技术、质量、安全、价格、信用、经济社会贡献等多种因素的定标规则,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强化我市基建投资对建筑业发展的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国资委、市建管中心、各市(区)政府]

4.加强房地产和建筑业的统筹发展。搭建房地产行业与建筑行业的业务接洽平台,鼓励房地产企业选择资质等级高的施工企业总承包房地产项目;优化商品房预售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预售款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确保房地产项目顺利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各市(区)政府]

5.扶持专业承包市场发展。引导建筑企业向海绵城市、城市更新(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及其他专项工程等全领域综合发展,培育一批特色专业资质承包企业;对市外施工企业总承包的公开招投标工程项目,鼓励招标人引导总承包单位将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给在我市注册的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扶持我市专业特色企业做强做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建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三)壮大国资平台,推动全产业链同步发展。

6.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动大企业、大集团战略,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依法参与砂、石料生产基地建设运营,发挥国资平台资源优势,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的建筑砂、石料产业集群,全面提升集约化规模化开采水平;通过以建筑碎石类采矿权配套机制砂产能等方式加强机制砂资源保障,形成建筑石料开采、机制砂生产一体化的产业体系;鼓励国有企业投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预制构件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新型建筑材料企业等,牵头带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协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市(区)政府]

7.促进企业改革整合。鼓励国资企业通过收购、参股、与民营企业混改等方式获得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全链条参与我市工程项目建设,做大做强国资平台;整合国资旗下勘察设计企业,组建设计集团,发挥设计对工程行业的引领作用,提升我市工程技术实力;推动工程检测机构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检测企业外出发展承接业务。[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市(区)政府]

(四)紧抓资质改革机遇,帮扶企业资质升级。

8.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及增项。三年内培育1家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改革后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和3-5家总承包一级企业(施工总承包甲级);积极寻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支持,争取改革政策向“建筑之乡”倾斜,将部分省级资质审批权限下放或委托我市;鼓励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央企在我市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引导、协助其子公司申请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市(区)政府]

(五)协同税收共治,优化机制引导发展潜力。

9.营造具备竞争优势的税收环境。对比分析我市和省内外其他建筑强市在税收征管方面的做法,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全力支持建筑企业发展,为企业外出经营、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营造更具竞争优势的税费环境。[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

10.提升市外企业对我市的税收贡献。加强财政支付项目总分包合同管理及预缴税款监控,积极引导市外施工企业承接我市的财政支付项目选择甲供工程简易计税方法;鼓励市外施工企业在我市成立二级以上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具有独立资质的全资子公司。[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市国资委、市建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市(区)政府]

(六)破解融资难题,推进建筑业供应链金融服务。

11.进一步推广“民工惠”等金融产品。发挥我市作为全省首批“民工惠”试点城市的优势,加强政银企合作,提高企业授信额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资金压力。[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市金融局、市国资委、市建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市(区)政府]

12.加大对项目和企业的融资支持。对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且符合信贷政策和贷款条件的市内施工企业,探索凭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许可证向我市开户银行申请贷款的金融扶持措施。鼓励我市金融机构对市内施工企业在授信额度、投标保函、质押融资、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建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市(区)政府]

13.引入“建筑业+供应链金融”的产融结合模式。学习南通市打造“筑集采”、“筑采网”建材采购平台经验,加快我市建材“集采平台”建设,发展建筑业供应链金融,通过“建筑业+供应链金融”的产融结合模式,节约企业成本,服务建筑业全产业链。[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市建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市(区)政府]

(七)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14.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落实《江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5)》工作任务,在供地、财税、信贷和行政审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入战略投资机构或国有资本,支持企业在我市建立2-3个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带动装配式建筑上下游企业发展,提升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市金融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

(八)注重人才兴业,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15.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乘借打造五邑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的契机,发挥其土木建筑类专业优势,鼓励学校扩大招生,建立校企人才培训平台,为我市建筑业发展培养更多人才;推广“开平塘口广东乡村振兴工匠培训基地”模式,加大场地供应、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乡镇政府联合行业协会和建筑企业建立建筑工人培训基地,促进农民工向职业技能工人转型,打造我市建筑劳务品牌。[牵头单位:五邑大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

16.加强建筑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企业家培训力度,丰富培训方式,造就一个具有现代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家群体,引领我市建筑业转型发展;完善行业人才招引和培育机制,充实管理型、专业型、创新型高等级人才和注册执业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和人才,按市相关人才政策给予补助和奖励。[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才工作局,协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建筑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建立专题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产业扶持的具体问题,并以印发工作清单的形式推动落实相关重点工作任务,提升工作效率。

(二)强化协调督导。加强市有关部门、各市(区)政府信息沟通对接,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支持建筑业产业链发展和倍增计划。强化日常督导,加强对产业链各行业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督促,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市(区)、各部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三)强化政策支持。从财政、税务、土地、金融、人才等方面综合施策,形成政策合力,全面支持建筑业产业链的企业培育、强企引入、人才引进、技术创新、产业基地建设等工作,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切实保障相关奖励政策的落地。

(四)强化决策咨询。依托市内外研究机构和智库力量,建立建筑业产业链专家咨询机构或产业顾问团队,编制我市建筑业产业链发展报告,跟踪分析国内外建筑业产业发展动态趋势,研究有关产业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为建筑业产业链各行业的经济、技术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对促进建筑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措施和相关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建筑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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