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占车用能源消费的比重,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LNG站点建设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特编制《中心城区车用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规划修编(2021-2035年)》,指导LNG加气站的发展建设工作。
规划依据:1.《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2.《重庆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9-2035)》(在编);3.《重庆市加油(气)站布点规划》;4.《重庆市主城区新增加油站布点规划》;5.《内环收费站配套设施用地及沿线部分存量土地利用研究》;6.《重庆市两江新区龙盛、水土片区加油(气)站布点规划》;7.《重庆市主城区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布点规划》;8.《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9.《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10.《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规划内容:结合现状及已有规划情况,在保留《重庆市主城区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布点规划》中站点24座站点基础上,在现有加油(气)站中增加LNG功能站点29座,规划新增LNG加气站7座,在中心城区形成60座车用LNG加气站网络。
编制单位:重庆市规划事务中心
公示单位: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示网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jjxxw.cq.gov.cn)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5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并在公示期限内电话告知,提交时间以邮局收到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公示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电话(传真):63896401。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700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