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
来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组织开展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并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机遇,按照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方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推动跨界引领发展、跨区域一体发展、跨领域协调发展、跨前沿技术融合发展,全面提高基础设施供给能力、质量和效率,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二、切实加强对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和目标,压实相关部门单位责任,适时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我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特此函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