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建城〔2022〕3号
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
为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科学部署、积极推动“十四五”期间长江、黄河流域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和《“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