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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2022年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优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3-09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为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升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现就做好2022年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

1.实施“头雁计划”。全面落实建设工程企业提档升级“头雁计划”各项政策,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基础,用足用活政策措施,以思想破冰引领行业发展突围。“一对一”制定企业资质提升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完善企业资质晋升业绩认定标准,简化资质审批程序,服务助推企业提档晋级,大力培育建设工程龙头骨干企业。

2.做大建筑业底盘。进一步做强做大全市建筑业规模,全面落实《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2017〕8号),各地要探索制定适合本地建筑业发展的支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2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62亿元,增幅不低于12%,各县(市、区)建筑业增幅不低于2021年。

3.全力“助企纾困”。以“遍访企业解难题”活动为载体,弘扬“店小二”精神,优化营商环境,聚集企业难点堵点问题和行业发展短板弱项,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和住建系统助企纾困各项政策,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坚持改革创新、克难攻坚,大力帮扶企业克服发展中的困难。

4.科学调度指导。各县(市、区)住建局每月要对本地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等指标进行调度分析,指导企业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要督促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入库”,2022年咸安区新增入库企业不少于20家,赤壁市不少于15家,其他县不少于10家。

二、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1.明确发展目标。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74号),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分解下达我省2022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的通知》(厅头〔2022〕192号),2022年要达到20%以上,各地住建部门要积极争取县(市、区)政府支持,领导挂帅、高位推进,明确分工、定期调度,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强化政策引领。政府投资工程要带头按照装配式方式建设,鼓励支持社会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各地要高度重视、主动谋划,做好装配式建筑发展跟踪问效;要主动梳理、指导企业申报和享受各类相关支持政策,支持装配式项目参与各类奖项评选;要大力培养装配式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和示范项目发展。

3.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建立装配式统计工作机制,落实好装配式项目、产业基地双月报制度,全面细致搞好统计,做到应报尽报、漏报补报、及时上报,报送信息将作为统计各地装配式建筑实施规模、应用比例的依据。大力宣传本地创新举措,及时报送本地工作推进和特色亮点工作,全面反映工作开展情况,保证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推进装配式发展。

三、引导工程项目创先争优

1.鼓励“创优夺杯”。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贯彻落实《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14〕2号)、《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2017〕8号)要求,落实优质优价政策,激励工程相关参建单位共同为社会创建更多、更好的精品工程。

2.加强管理服务。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创建优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项目的过程监管,落实好相关措施和政策,扶持、帮助企业(项目)创优。建筑业协会要发挥好协调、引导作用,通过组织培训和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提高企业(项目)的创优水平,推动我市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3.强化考核评价。将各县(市、区)创建“楚天杯”、省级结构优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省级观摩施工现场级市级“桂花杯”(优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及市级观摩施工现场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质量兴市”目标考核、市建设专委会对各县市区专委会、市住建部门对各县市区住建局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考核加分,对未完成任务的予以扣分。

联系人:咸宁市住建局建安科 方冬萍  张  猛

电话:0175-8131365

邮箱:850761063@qq.com (装配式建筑)

邮箱:xnsjak@163.com (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创优)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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