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本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北京市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三大国家战略,统筹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层卫生重点工作,坚持强基层、建机制、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壮大人才队伍,提升服务能力,激发工作活力,持续提高居民满意度,提升社会感受度,建设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基层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基层疫情防控体系,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1.持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预检分诊,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院感防控。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和零售药店购药人员健康追访闭环管理,配合社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规范发热筛查哨点运行。严格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筛查哨点设置运行要求,规范发热筛查哨点运行,发挥好探头作用。
3.持续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涉农区规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督导检查,会同卫生监督部门共同做好农村地区小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机构督导。
二、加强社区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出台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与建设新标准,按照原则上每个街道(乡镇)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每2个社区配备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全覆盖。
2.做好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树立和推广一批优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挥社区医院带动作用,健全科室设置,拓展服务范围,合理设置床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提升活动,提高基础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3.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本市要求,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
三、完善保障政策支持,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1.促进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落实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相关要求,加强“六统一、两强化、九到位”落实情况考核。
2.完善农村卫生保障政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镇管村用区买单”配套政策;配合首都医科大学落实招生及培养工作方案,在确保定向生培养政策不变的前提下,提升培养质量。
3.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农村地区。持续开展京医老专家支援生态涵养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组织二、三级医院专家赴远郊区巡诊,引导市属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农村地区。
四、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提升服务内涵
1.增加签约服务供给,提高签约服务规模。引导二级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加入家庭医生队伍,各区至少选择2家非公医疗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在确保签约服务质量前提下,常住居民签约服务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
2.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提高签约服务水平。签约居民就诊原则上应由家庭医生接诊,强化健康评估和健康咨询服务,全方位掌握签约居民健康状况。落实好签约老年人“1+1”医保优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约转诊等政策,引导签约居民逐步形成基层首诊的就医习惯。
3.优化服务方式,改善服务体验。推进弹性化服务协议管理,有效期为1-3年,明确服务项目。鼓励各区探索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等功能社区为签约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大力推进智慧家医,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健康随访、健康信息数据查询等线上服务,改善签约服务体验。
4.强化考核激励,确保签约服务质量。统一签约服务补偿标准为不低于100元/人·年,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等共同分担。围绕服务数量、质量和满意度三个维度,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持续做好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每半年开展一次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满意度调查。
五、聚焦群众民生诉求,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1.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病特色科室建设。完善评价标准,深化建设内涵,年内完成不少于5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病特色科室建设。
2.落实保障社区用药各项措施。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开展药品需求登记服务,精准补充药品种类,进一步满足社区居民用药需求。
3.扎实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服务规范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基层慢病管理医防融合。2022年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0%,高血压规范化管理率和2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73%。
4.强化信息化支撑。推进重点人群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共享和居民健康档案自主查询,提高连续性健康管理水平,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利用率。推进智慧健康驿站建设。
5.深化家庭保健员培养。继续开展家庭保健员培养,发挥家庭保健员在促进家庭健康、协助社区健康服务、协同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作用,开展家庭保健员风采展示。探索新形势下家庭保健员向“首都社区健康志愿者”转变。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卫生工作活力
1.持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以提升能力、激发活力、创先争优为目标,重点面向社区医、护、防岗位人员开展专业知识与技术练兵、组织技能大赛,持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2.开展北京市“十、百、千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对北京市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持续推进“感动北京·最美家医”宣传活动。
3.加强全科医学培训基地规范管理,深化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内涵建设,充分发挥对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学发展的支撑、带动和辐射作用。
4.加强基层卫生整体绩效评价。完善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评价指标,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绩效评价中的支持应用,落实基层卫生服务日常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开展“增、奖、补”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个允许”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