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管道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11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天津市发展改革委邮箱(sfzggwyqgdbhc@tj.gov.cn),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