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天然气管网设施运行调度与应急保供工作,确保天然气供应平稳有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然气管网设施运行调度与应急保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22〕443号)、《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方区域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方监能行业〔2021〕8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加强天然气管网设施运行调度与应急保供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自2022年6月10日起至2022年6月23日止。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映,电子邮箱:fgwyqc@gxi.gov.cn。
附件:加强天然气管网设施运行调度与应急保供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