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等四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意见的函。
其中《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提到:
新建、扩建项目应尽量选择电力驱动设备,或依托园区集中供热供汽,原则上不得新增自备燃煤机组,确需建设自备热电站的,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划和排放控制要求。原(燃)料煤、气化渣等大宗物料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或水路运输,短途运输应优先采用国六排放标准的运输工具、清洁能源车辆、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鼓励采用半/全废锅流程气化和热泵、热夹点、热联合等技术,优化热能供需匹配,提升余热余压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