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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7-20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明发改价格〔2022〕180号

三明中燃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鉴于去年下半年以来天然气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我市管道天然气综合平均购气价格涨幅已经达到联动启动条件,为保障我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根据《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三明市物价局关于三明市区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明价〔2018〕2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5.30元/立方米,对低保户居民用气继续按原价格执行。

二、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市区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发改价格〔2021〕287号)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2年7月16日起执行。望你们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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