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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河北省第二批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发布时间:2023-04-10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CCUS)工作,经研究,现同意将河北建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河北中煤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中石油华北石化分公司、中石油华北油田分公司等单位列入河北省第二批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

请各试点单位按照设计规模和技术路线,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试点期限暂定为3年。请试点单位所在地政府加强指导和支持,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协调办理立项、环评、能评、安评、规划、土地等事项,在财税、金融价格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试点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评估,对试点单位推进不力的进行督导或取消试点资格。各相关市生态环境局每年12月底前向我办报送试点项目进展情况。

河北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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