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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采招网>资讯中心> 天然气行业政策一览: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内河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码头设计规范》发布

天然气行业政策一览: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内河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码头设计规范》发布

来源:液化天然气商务网整理    发布时间:2023-05-26

交通运输部: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内河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码头设计规范》发布

现发布《内河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码头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196-11-2023,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内河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设计规范(试行)》(JTS 196-11-2016)同时废止。

《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答复。《规范》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gov.cn/syportal/sybz)查询和下载。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3年5月8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1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水务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城市管理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来,各地在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基础上,积极规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快组织实施,启动了一批更新改造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近期,我部总结各地的探索实践,形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1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5月6日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宁德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最高指导价的通知

宁发改商价〔2023〕6号

宁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宁德安然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你司上报的购气成本情况,按照《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宁德市中心城区天然气非居民价格联动管理机制的通知》(宁发改商价〔2022〕3号)规定,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经研究,调整宁德市中心城区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宁德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非市场化价格结算用户用气最高指导价调整为5.45元/立方米。

二、本通知自5月16日起执行,你司需切实做好价格提前公示、气量结算及用户解释等工作,保证平稳过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贵州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

贵州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由省级定价的贵阳市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非居民用气价格(最高指导价,下同)由3.96元/立方米下调为3.72元/立方米。本个联动周期执行时间为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

试行期两年,山东发布《关于明确LNG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的通知》

近期山东发布《关于明确LNG 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49 号),结合本省LNG接收站气化服务运行成本实际,明确青岛、龙口南山两座LNG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分别为 0.16元/m³(含税)、0.18元/m³(含税)。其中龙口南山为试行价格,试行期两年;试行期满经成本监审,制定正式价格。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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