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深圳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相关要求,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促进我市重点行业企业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一批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择优编入《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汇编(2023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能源、印染、电镀、线路板、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聚焦于原辅料和能源、技术工艺、设备、过程控制、产品、污染防治与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八大领域,能够从“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控制及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污染物收集和处理效率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清洁生产技术、设备(产品)制造企业、技术服务单位、技术应用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
(二)符合国家和我市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三)环境效益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四)达到实际应用要求,至少有一个已验收一年以上(即在2022年6月30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五)在行业内尚未达到广泛应用,在深圳范围内具有较好的推广和应用潜力(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不再推荐);
(六)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等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产权纠纷,有相关的专利、成果鉴定、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七)除非具有明显不同亮点,否则已纳入《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汇编(2021年)》和《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汇编(2022年)》的同类同质方案不再予以考虑。(以上技术汇编可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的“专题专栏-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知识智库”栏目查看。)
三、征集流程
(一)初步审查。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我局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
(二)技术评审。对于通过初审的项目,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召开专家评审会。
(三)征求意见。根据技术评审情况,筛选出优秀方案并局内外广泛征求意见。
(四)纳入汇编。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最终筛选出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纳入《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汇编(2023年)》。
四、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编写《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申报书(2023年)》(附件1,一个技术、工艺、设备或产品编制一个报告)、《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推荐汇总表(2023年)》(附件2,一个申报单位填写一份),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我局(收件地址:福田区土地房产交易大厦720室污染源管理处,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林女士,23911781);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件各一份,打包发送至邮箱:chenxinyu@meeb.sz.gov.cn,邮件名称格式为“技术名称+行业+申报单位名称”,逾期不予接收。
五、其他
(一)我局将通过深圳市清洁生产交流会、新媒体平台等形式对纳入汇编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进行广泛推广,并优先推荐纳入汇编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到国家、省、市各类技术导向目录。
(二)港资企业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若纳入汇编,将直接推荐至“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可申报示范项目(I)类和(Ⅱ)类,成功申报可资助港币45万元和65万元。
(三)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推广应用对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指导,推动本辖区、本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