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方案 加快城市老化燃气管道设施更新改造
2024年7月30日,盐城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方案正式公布。其中明确提出:按照《2022-2025年江苏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城市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行动,加快城市老化燃气管道设施更新改造,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管网厂站设备设施立即整改,推动“带病运行”燃气管道和厂站设施“两个动态清零”。
山东昌乐县发布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近日,昌乐县人民政府发布昌乐县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其中明确提出:结合成本监审结论,拟定如下配气价格:方案一(5%方案):配气价格为0.82元/立方米。方案二(6%方案):配气价格为0.89元/立方米。根据目前山东省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及其它因素,测算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如下:方案一:按照配气价格0.82元/立方米测算,终端销售价格为居民购进气价2.4004+配气价格0.82=3.22元/立方米。方案二:按照配气价格0.89元/立方米测算,终端销售价格为居民购进气价2.4004+配气价格0.89=3.29元/立方米。
重庆市梁平区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近日,重庆市梁平区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居民用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195元、2.365元、2.705元执行;执行居民类用气销售价格的部队食堂、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非居民用户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为每立方米2.245元;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居民生活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为每立方米1.96元。非居民用气。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3.076元/立方米调整为2.7元/立方米;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3.804元/立方米调整为3.253元/立方米;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仍为3.694元/立方米。
安徽亳州: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供给和消费量超过3.8亿立方米
7月26日,安徽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亳州)实施方案。文件指出,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完善天然气管网布局,提升全市天然气储备调峰能力。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需求,优化利用结构,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探索推进“油气电氢服”一体化综合能源港示范建设。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供给和消费量超过3.8亿立方米,形成不低于全市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到2030年,天然气供给和消费量进一步提升。
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
2024年7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扎实开展城市体检,推动各地编制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开展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出台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计划,力争全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5万户,完成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4000公里以上,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万个,新建公共服务领域汽车充电桩2万个。
《贵州省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系统提出了全省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是我省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稳定绿色高效的燃气供应保障体系的重要指导文件。
黑龙江:提升城镇燃气覆盖率和用气安全
2024年7月2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20件民生实事(2024年)》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提升城镇燃气覆盖率和用气安全。大力争取政策资金,针对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积极推进部分未开通管道燃气的高层住宅开通管道燃气,省政府新安排6.35亿元债券资金,用于高层住宅燃气管道新建项目,改造燃气老化管道800公里,为高层住宅居民开通管道燃气。
安徽:加快推进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运行年限满20年的燃气管道应改尽改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加快推进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运行年限满20年的燃气管道应改尽改。
贵州省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进一步加大城镇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力度。深入推进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到2025年,全面消除既有城镇燃气管道和设施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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