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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来源: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9-08


各大功能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广装配式装修技术和部品的应用、促进当地装配式装修相关产业的发展,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23〕19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在我区开展装配式装修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新区内自2025年8月31日起实施全装修的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包含已开工暂未竣工项目)可申报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公共建筑(学校、医院等民生项目)、保障性住房和高品质住宅申报。

二、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工程实践经验和技术研发能力,申报工程应取得相关建设工程许可。建设单位可独立申报,也可联合相关单位进行申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装配式装修专业分包单位可独立申报,但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三、项目要求

(一)申报项目所采用的装配式装修技术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东省、青岛市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申报项目的评价单元应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装配式装修评价导则(试行)》,且评价等级不低于二星级要求,在装配式装修设计协同、标准化、工厂生产和工地装配(装配式隔墙、装配式墙面、装配式地面、装配式吊顶和管线分离)、集成应用(集成隔墙、集成卫生间或厨房)等方面具有综合性的应用,具备突出的技术或管理亮点,能够形成良好的试点示范效应。

四、申报程序

(一)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申报单位填写《青岛西海岸新区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并将项目的装配式装修实施方案(含技术体系、创新点、实施计划等)及装配式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资料,报送至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    

(二)由区住建局组织专家开展装配式装修专项评审,依据技术先进性、试点效应、经济效益等指标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通过项目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列入“青岛西海岸新区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库”,并分批向社会公布。

(三)对列入试点的项目,区住建局将不定期组织行业专家现场检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大装配式装修技术指导交流,保证试点项目取得良好成效。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未按照本通知规定落实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要求的,项目从试点项目库中撤除。

五、保障措施

(一)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经认定并列为青岛西海岸新区装配式装修试点的项目,可按照《关于差异化推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试行)》(青西新住建发〔2025〕18号)享受调整装配式建筑发展指标等支持政策。

(二)专项表彰试点项目。对于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装配式装修的试点项目,组织区级示范观摩,并对相关参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实施情况良好的项目,向上级部门推荐列为省、市装配式装修观摩项目。

(三)编制技术应用图集。支持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参与装配式装修设计、施工和验收的相关标准和标准设计的编制工作,优秀做法编入《青岛西海岸新区装配式装修技术应用图集》,并提请上级部门予以推荐推广。

(四)强化产业基础建设。鼓励国内先进装配式装修企业、部品供应商在新区设立生产和研发基地,鼓励设计单位、建筑企业、部品生产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合作,在新区成立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装修龙头企业,支持企业业绩认定及资质升级,强化产业基础建设。

附件:青岛西海岸新区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申报表

联系人:袁航 电话:0532-86989106  

邮 箱:kjc238@163.com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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