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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工智能+”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25-12-10

浙建信宣发〔2025〕132号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积金中心,杭州房管局、园文局:

为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创新应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工智能+”工作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30日

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工智能+”工作方案(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五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住建领域的创新应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坚持需求导向、场景牵引、典型引路、赋能百业,聚焦住建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人工智能+住建”行动,构建5大领域、12个重点应用场景和N个创新实践案例的“512N”工作体系,一体推进人工智能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生产效率变革和监管服务效能提升,为我省住建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夯实全省统一的住建行业数据底座,率先打造城市更新和建筑施工智能问答、住房公积金智能服务、供水水质智能监测、城市内涝智能预警、智能家装设计等一批创新实践案例。到2026年,建立健全技术标准、物联感知设备资源目录、语料体系,推动人工智能在城建、建造、住房、监管和服务等5大领域的试点应用,12个重点应用场景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到2027年,12个重点应用场景取得显著成效,全省“人工智能+住建”的应用生态、政策标准、技术协同和机制创新体系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打造安全韧性城市。

1.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各市县要编制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行动计划,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围绕供水水质、生活污水、城镇燃气、道路积水、桥隧结构等问题隐患,加快布设物联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在水源地取水口、城市易涝积水点等关键节点布设必要的智能感知终端设备,提升信息自动采集和感知能力。各地要探索市政基础设施智慧化运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城镇燃气泄漏、城市道路安全、供排水设施巡检等领域开发应用专业巡检车、无人机等智能巡检设备。

2.开发市政设施运营安全预警智能体。各地要依托综合数据信息,会同市政企业开发智能分析模型,实施市政设施运行人工智能风险识别和预测预警。到2026年,各地基本建成市政领域涵盖基础设施、风险隐患、物联视联、建设项目、企业人员等数据库,省级层面统一市政行业数据标准和视频标签规则,编制市政领域数据资源目录,建立完善数据集和语料库。针对市政设施安全运行潜在风险,到2027年,实现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供水水质分析、燃气气瓶流转分析、污水系统运行情况画像等。

3.推行城市智能管理。省级层面全面归集深耕“数字城管”和城市管理领域数字化平台海量数据,搭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指导地市开展“环卫保洁”“市容监管”等应用场景建设。到2025年底,建立基于“数字城管”的城市管理智慧化监测模型,上线“建筑垃圾”治理智能助手。到2026年,构建四类城市管理智能应用体系并实现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市容监管、环卫保洁问题的识别、预警、处置智能自动闭环,打造一批城市管理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到2027年,实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市容监管”“环卫保洁”四类人工智能场景在城市治理中宜用尽用。

(二)发展智能建造,重塑建筑业生产范式。

4.实施智能辅助设计。各地要深化建筑设计领域人工智能与BIM融合运用,稳步推进以三维BIM正向设计替代二维CAD平面图纸传统设计模式,推进基于BIM的设计信息交付与使用,推广施工图智能出图,实现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智能化生成。开发智能图审应用,构建电子施工图智能审核与管理体系,应用人工智能辅助图纸审查及二三维方案联审。到2026年,消防安全、结构安全强制性条文AI辅助审查率达到50%以上,2027年,达到80%以上。鼓励各地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城市更新三维形态方案智能推演,探索城市更新方案生成与比选。

5.发展智能工程造价。各地要构建覆盖建设项目全过程、全要素的行业级造价数据库与知识库,推动数据结构化、标准化。搭建“工程造价AI助手”智能体,开发材料价格、造价指标、费用计算、定额管理等专项智能工具,赋能一线岗位业务活动,提升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到2026年,实现工程造价智能问答、资料解析、报告生成等5个以上应用场景。各地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引导企业加快推进工程造价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与应用,融合BIM数据与造价模型,创新业务模式与管理方式,提升工程造价管理与咨询服务水平。

6.推进智能建筑施工。鼓励智能设备制造企业建立以BIM为基础的部品部件标准库,在省级层面开发预制构件生产数据分析和质量智能监管应用场景,构建预制构件“一物一档”电子档案,到2027年,在全省90%以上重点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推广应用。各地要推动自动化施工机械、建筑机器人、三维(3D)打印等设备集成与创新应用,建立智能机器人施工定额,全面推进机器人在喷涂、抹灰、地坪研磨、混凝土施工、板材安装等工程实体和场地临建施工作业中的应用,逐步拓展运用场景,提高项目覆盖率。推进智能施工升降机、地面控制塔吊等物流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提升工地物流运行安全和管理效率。各地要加强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培育,到2027年,全省培育10家建筑业领域科技支撑公司,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30%以上。

(三)打造智慧住区,共创美好新生活。

7.研发推广智能家居。各地要拓展人工智能在“好房子”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引导相关企业打造家装设计智能体,为群众提供集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生产对接于一体的智能解决方案。到2026年,家装设计行业使用覆盖率达20%以上,2027年,达50%以上。支持房地产企业联合智能制造企业开发餐厨、娱乐、用水、安防等智能家居场景,推广烟感、燃气、水浸等智能报警器,提升家居智能化和安全水平。推进完善新建全装修住宅智能产品设置,鼓励预留居家异常行为监控、紧急呼叫、健康管理等智能产品安装条件,鼓励对既有住宅开展家居设备智能化改造。到2027年,全省打造智能家居场景样板100个以上。

8.推进社区智能化升级。各地要结合未来社区建设,推进实施公共设施智能化改造与管理,将社区的物理空间、服务设施、物业服务与居民生活深度融合,多跨协同集成智慧邻里、安防、停车、健康、养老、绿道、休闲等智慧社区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搭建智慧服务平台,整合线上缴费、报事报修、投诉建议等功能,全面推广智能门禁、智慧停车等系统,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效能。到2026年,“浙里小哥码”覆盖重点小区、楼宇6000个以上。加大电梯、水电、燃气等智能监测装置部署,推广智能物业客服、一键呼叫应急服务,推进机器人巡逻、电子围栏、智能巡更系统等安防设备应用,推动“人防”“技防”向“智防”转变。到2027年底,打造“智能物业服务场景”小区1000个以上。

(四)强化智能监管,探索行业管理新模式。

9.深化建筑市场智慧监管。省级层面开发建设招标文件合规性检测、AI智能辅助评标等AI应用场景,建立健全招投标投诉处理全流程线上监管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开发标中、开标及中标公示信用严格校验模块,支持监管单位查询企业是否在全国失信联合惩戒等名录中。开发标前企业信用及画像精准查询,实施标后全链条实时信用监测预警,将企业信用画像、失信联合惩戒等信息融入各环节,自动监测校验中标企业的信用情况。

10.推行在建工程项目智能监管。各地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远程监管和智能预警,重点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展线性工程、大跨度结构等高风险项目智能巡检。集成智能风险预警、无人设备自主巡检、高危作业替代、智能监控等技术,构建智慧工地应用场景,强化安全隐患动态识别与智能处置能力。利用施工现场传感器、摄像头、无人机等设备采集信息,智能监测基坑、隧道、支撑结构、吊装预制件等作业状况,及时识别重大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加强人员行为安全管控,指导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结合智能穿戴技术,监测施工人员身体状况、作业环境和安全隐患,对闯入危险区域的人员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到2027年,全面覆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11.推动农房农污智能管理。省级层面梳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领域知识图谱,建设面向基层主管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农污治理AI助手”智能体,提高基层诉求响应效率和全过程管理专业性。到2026年,省级层面开发“浙派民居智选”智能体,各地要健全完善全省低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库,实施智能辅助设计、通用图集审查和生成沉浸式效果图,为群众提供多样、易用的图集服务。省级层面开发上线“农房智安”智能体,各地要集成应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机载激光雷达与多光谱成像等技术,积极探索农房安全智能巡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感知网络和智能分析模型,提高隐患发现、风险预判和智能调度能力。到2027年,以设计处理能力100吨/日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建立物联感知网络,各地要因地制宜扩大网络覆盖范围。

(五)开发智能服务,提升便民利民综合水平。

12.优化智能政务服务。各地要围绕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工程建设领域资质审批等高频服务事项,融合大模型与知识图谱技术,构建支持语音、文字多模态交互的智能客服,提供全天候政策咨询、业务导办和材料预审服务。到2026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中心实现智能客服全覆盖。深入推进政务事项智能审批,到2026年,省级层面初步搭建智能审批大模型底座,开发智能审批质检、辅助审批决策、审批政策解读、全链路数据巡检等智能体。到2027年,推广应用覆盖50%以上的省级审批事项。省级层面全量归集住建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业务知识等信息资料,建强住建领域知识库。开发住建智能问答应用,为全省行业管理人员提供辅助决策、政策查询、知识问答等服务,不断提升行政效率。到2027年,知识库覆盖住建领域90%以上业务场景。

13.推进智能档案管理。2026年,鼓励各地城建档案馆建立工程档案服务智能体,对建设单位开展工程档案全过程服务,实现竣工智能备案交付。依托人工智能知识库辅助人工审核,提高工程电子档案审核效率和准确性。2027年,推广人工智能自动审核档案利用证明材料,开展档案智能查询服务。推动档案智能治理,利用OCR识别、语音识别、图像分析等技术,自动化、批量化处理工程档案数据,实现数据的快速采集、提取与转换,解决人工处理耗时费力难题。

三、保障措施

建立全省“人工智能+住建”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年度目标和建设任务,对重点任务实施清单式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工作调度。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组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联合体,支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创建省级科创平台,推动“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学研深度融合。健全完善人工智能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敏感数据的保护管理,规范人工智能模型训练数据采集与使用,防范数据和模型风险。将“人工智能+住建”纳入全省住建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人工智能+住建”“揭榜挂帅”活动,支持引导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积极创新探索,定期发布创新实践案例,在全省推广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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