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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公布

来源:国联资源网-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0-04-03

3月31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公布了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旨在进一步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开展非现场检查,以更大力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襄阳康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三杰农业产业化有限公司、湖北鄂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首批110家企业被纳入清单。

据悉,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在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完成我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主要来自疫情防控急需的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点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其他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联网的企业等六类行业。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或项目,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开展帮扶指导,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到有需要时有服务、无需要时不干扰。

此外,生态环境部门还将改变对清单内企业的监管方式,运用污染源智能监控系统,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同时,将正面清单内的企业或项目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分企业可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减少现场抽查频次,并以非现场执法方式为主。

当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或项目有环境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其尽快整改,对因疫情影响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并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

但若正面清单内的企业涉嫌环境违法被媒体曝光,中央、省级领导批示,群众信访举报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次生环境灾害或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经非现场监管发现环境违法线索等情形的,生态环境部门将重启现场检查,做到违法必查,并将违法行为严格录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项目并不因入选正面清单而享有法律规定范围外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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