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16—047)。
(三)、审议《关于新疆雪峰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收购新疆塔城鑫兴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新疆中金立华民爆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的议案;
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在金属矿山开采方面的爆破一体化服务,扩展新的业务范围,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拟收购新疆塔城鑫兴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新疆中金立华民爆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克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新疆克州民爆市场,推进爆破一体化服务,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拟引入新的合作方参与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克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重组事宜,本次拟转让克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40%的股权。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将在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新疆金太阳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房产处置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