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西安市将按照“规划引领、建管一体;突出重点、远近结合;市区联动、统筹推进;强化督查、完善机制”的思路,加快补齐西安市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尽快实现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建成区明年基本实现无污水直排口
《方案》提出目标,到2020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显著提高,建成区基本实现无污水直排口;到2021年,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到2021年底,各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原则上不低于100mg/L,未达标的需逐年稳步提高。
西安市将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建立私搭乱接、错接混接、管网破损等问题清单。依法建立市政排水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排水设施信息化、账册化管理。
加快推进新建排水管网建设,污水管网规划建设与城市开发同步推进,实行雨污分流。进一步强化排水管网系统性建设,完善排水出路。全面推进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通过污水截流、收集、新建、改建等措施,2021年4月底前完成179条道路雨污水管道建设。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排水管网建设,到2021年底前,基本消除管网收集空白区。
明年实现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超20%
全面推进现状排水管网混错接及直排口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市政排水管道1890处混接错接点改造。开展管道功能性病害和结构性病害整治,进一步加大排水管网普查力度,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网改造应与市政管网改造同步实施,实现污水“零直排”。2021年底前,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结合管道改造及雨污分流完成情况,逐步取消雨水临时截流措施,恢复雨水的正常排放。
加快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大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排查力度,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逐个销号。加快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明确改造任务清单,确保2020年底我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70%以上;2021年底前,完成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2019年底,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底,污泥资源化处置水平显著提高。推进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再生水的利用率,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中优先使用再生水,2019年工业聚集区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8%;2020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将建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
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水体联动的“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加强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相关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
同时,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应当依法接入管网,严禁雨污混接错接;严禁小区或单位内部雨污混接、错接到市政排水管网,严禁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市政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应当依法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现象。建立健全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
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加大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缴力度,统筹使用污水处理费及财政补贴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支付服务费,充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